自家房产被司法拍卖,兄妹俩恶意竞拍“痛失”26万保证金!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 2020-12-18 10:46:06
近日,某法院处理了一起由于恶意竞拍引发的案件。
 
被执行人黄某因未偿还贷款,申请人中国某银行将乐支行遂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将黄某名下房产进行司法拍卖。然而,黄某的儿子黄某强、女儿黄某蕊却动起来歪脑筋,为了“保住”自家房产,兄妹俩竟两次恶意高价竞拍又悔拍。法院依照竞拍规则,将兄妹俩交纳的共计26万元保证金予以没收。

 
竞拍成功后拒付尾款
 
法院没收保证金

今年5月,某法院挂拍一栋位于水南镇花园新村的房产,评估价为173.8万元,起拍价为130.35万元。依照竞拍规则,参与本次竞拍,需交纳保证金13万元,此次拍卖引来8494人围观,11人报名竞拍。竞拍人黄某蕊以最高价179.75万元拍下,却在事后无正当理由悔拍,将乐法院依法没收黄某蕊所交纳的13万元保证金,并将该房产重新拍卖。

 
11月,法院再次将该房产挂拍。此次拍卖引来11045人围观,15人报名。在交纳13万元保证金后,竞买人黄某强以171.3万元拍下了该房产,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余款。承办法院向黄某强催缴余款,黄某强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表示不愿购买该房产,法院依法没收黄某强所交纳的13万元保证金。

两次悔拍的情形惊人雷同,更巧合的是两名竞得者又有着非常相似的名字。承办法官经调查发现,黄某蕊、黄某强竟是本案被执行人黄某的女儿、儿子,兄妹俩为了“保住”自家房产,在没有竞拍能力的情况下,故意参与竞拍又恶意悔拍,扰乱司法拍卖活动,承办法官对黄某蕊、黄某强进行了训诫。两次没收的26万元保证金将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损失等费用。

 
法官提醒竞买人
 
司法网拍怎可儿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规定,在司法拍卖中,当事人竞拍成功后又悔拍,不仅应当没收其保证金,还应由其补齐因悔拍导致重新拍卖所产生的差价。
 
竞拍人如有意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竞买诉讼资产,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再参与竞拍。若竞拍成功又悔拍,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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