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被银行扣押不动产权证书,合理吗?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 2021-03-19 10:06:01
买房本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涉及手续繁多,消费者难免要往返多个部门办理业务。近日,佛山市民何小姐就遇到闹心事,因贷款银行扣押购房合同正本,她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而银行方面则提出,客户外借购房合同要交3000元押金,而且要等15个工作日后再次到银行领取购房合同,并限时归还,等到收楼后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也要押在银行。何小姐疑问,银行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问过很多朋友,他们在中-行、建-行、农行贷款买房都不用扣押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现为不动产登记证),为什么只有工-行这么做?”何小姐认为,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对业主十分重要,以后还牵涉到户籍迁移、子女入学等问题,如果每次都要跑三次到银行办理外借,实在太麻烦了。

在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上,也有不少网友反映银行扣押不动产登记证的问题。对此,**工-行是这样回应的:

购房贷款时,对于首套房我行一般情况下不扣留房产证,最终是否扣留房产证要视客户的信用情况和风险度而定,二套房因考虑到银行风险,大多需要扣留房产证,因为考虑到客户可以拿*押的房产证进行再押,这样就加大了银行的风险。各商业银行对风险控制的认识和要求不一样,请客户谅解。

按揭买房是不是要等到还清贷款才能取回不动产登记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物业*押是权属*押,不是*押证件,商业银行无权收执他人的权属证书。请权属人与银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根据国家《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押、当事人应当依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建设部令98号《城市房地产*押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押登记制度;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押人收执。并向*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有银行业人士表示,通过银行贷款买房,不仅要把买的房子*押给银行,还要把房产证扣押在银行,这是以往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通行做法。但现在大部分银行不再扣押客户的房产证,以前占管的房产证也要无条件退还,银行只需要保留《房屋他项权证》就可以保证*押权不受侵犯。

“个别银行还是按照旧规办事,最终还是麻烦消费者”,何小姐在朋友的建议下,到禅城区房地产档案馆开具购房合同备案证明,最终成功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至于以后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用到购房合同正本,还要到工-行办理外借,何小姐表示只能见步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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