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热点置业问题:网签满6年的房子为什么不能出售?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 2021-04-26 16:41:26
4月只剩几天,今天拍资所小编梳理了近期的热点问题,包括“网签满6年的房子为什么不能出售?”的问题、“长沙市公租房申请”的问题、“要提前还清商贷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问题,等等。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官方对其的答复。



 

 
置业小帮手4月热点问题

(时间:4月1日-25日)

 
1
- 网签满6年的房子为什么不能出售? -
有市民反映,他于2012年购买现有房屋,84平米。因开发商原因,直至2020年才办理房屋权证。目前,父母、夫妻和小孩6人同住,生活极不方便。急需出售现住房产,才能付得起改善性住房的首付款,给父母和子女一个相对宽敞的环境。长沙二套房购房政策是首套权证满四年或者首套网签满六年,但是出售政策却仅明确了首套权证满四年,未提及首套网签满六年。为保证房屋买卖的公平性和购房者权责的一致性,请问何时出台首套网签满六年的政策?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

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规定:在本市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我中心作为市政府限购政策执行部门,对于限购政策只能严格执行,精准落实。另您的建议我中心会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 

2
- 长沙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有市民反映,他2019年毕业,外地农业户口,未办理居住证,无房,有租房合同。2019年9月与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集体户委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十层)签订劳动合同至今,一直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社保,社保缴纳基数为3087元,但扣除五险一金到手只有2000左右(上下波动一百元)。想咨询我是否可以申请芙蓉区(劳动合同签订单位)还是岳麓区(实际工作地点)的公租房?(最好是岳麓区)如果可以申请,那么相对应“区”的条件我是否满足,如若满足,申请流程是什么。
 

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长沙市现行的住房保障政策是长沙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实施。如该户符合上述条件,可到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社区办理申请公租房的相关手续。
3
- 关于地铁一号线延长线丁字镇站站点位置 -
有市民咨询一号线丁字镇站站点具体位置。
 

市轨道公司回复:

根据已批复的《长沙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8-2015年)》、《长沙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2-2018年)》及《长沙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1号线北延二期工程未纳入该前三轮建设规划中。目前我司已将1号线北延二期工程纳入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中,预计今年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待取得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批复后,我司将开展进一步研究工作,具体设站情况以线站位方案批复为准。

 
4
- 要提前还清商贷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
有市民咨询,他在雨花区这边买了一套二手房,之前因为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所以就用的商业贷款;现在公积金额度够了,为什么不能直接转公积金贷款,还要提前还清商业贷款后,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我能还清的话,还要转公积金贷款干嘛。为什么不能像其他城市一样人性化一些,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与银行对接不就可以了么?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是所购房屋设定抵押,二是本套房未取得产权证时,可使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产已出产权证,使用本套房抵押的情况,职工家庭先提出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再结清商业银行贷款,解除抵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后,方可发放公积金贷款。如果所购房产已经预告抵押给了商业银行且未出产权证,则无法使用本套房产再次进行预告抵押,只能使用其他房产进行抵押。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产(本套房)未出产权证,使用他套房抵押的情况,无需提前结清商业贷款,放款时由我中心与商业银行直接对接。

 

5
 
- 关于买房未交房前落户问题 -
有市民咨询,他目前户口挂靠在芙蓉区集体户。2020年12月在雨花区购买了红星天铂的商品房,房产合同是夫妻共有。在开发商未交房之前能否凭备案的购房合同把我的户口迁到所购买的房屋地址么?另外,小孩因为上学问题能把户口(目前小孩户口在邵阳)迁到购买的房屋地址么?
 

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回复:

新建楼盘需要开发商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地址备案,备案后可凭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将户口迁到所购买的房屋地址。

 

6


 
- 非长沙户籍本科生能否通过人才政策购房? -
有人咨询,他是湖北武汉户籍,本科学历,是否可以凭借人才政策在长沙取得购房资格?或者如果我落户长沙,且在长沙某个公司工作,那么是否可以凭借人才政策在长沙取得购房资格?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

按照《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长住建发【2019】90号)文中规定: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及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及个税,社保缴存时间的限制,申请购房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明、工作证明、24个月工资流水、24个月居住证明及社保在缴证明,进行申请购房。其中24个月居住证明以已办过的2张期满和1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为参考标准)。若您不具备以上条件,按照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规定: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才具备购首套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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